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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统计局2023年执法检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22 19:12
来源: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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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解决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持续巩固防治成效,根据《西藏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藏统字〔2023〕12号)和《拉萨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我市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并有序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本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制定执法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拉萨市主要领导指示批示要求,坚持多方协同、多措并举,坚持从严从实、上下联动,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目标,以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为抓手,严肃查处造假问题,推动严格追责问责,形成有力震慑,坚决刹住统计造假屡禁难绝歪风,加快推动形成统计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政治生态,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二)执法检查重点任务

针对统计造假标题 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中发现的差错清单数据为重点,以“查权力干预、查‘数据录租’、查执法不严、查入退库”四个必查为抓手,结合今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一)监督检查县(区)、经济功能园区统计部门

1.监督检查内容:县(区)、经济功能园区统计部门开展统计法治工作情况;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是否存在统计违法行为。

2.监督检查范围:重点聚焦增速排名靠前总量位次变动明显的,以及今年以来数据波动异常的县(区)、园(区),争取实现全覆盖

(二)执法检查重点企业(项目单位)

1.执法检查内容:规上工业企业总产值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年完成投资额数据是否真实准确;限上商贸企业商品销售额营业额数据是否真实准确;重点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建筑业房地产企业总产值数据是否真实准确;“一套表”企业和9个纳入核算行业的非一套表单位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和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数据是否真实准确;一套表企业退资料真实性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否真实存在、是否重复报送、是否虚增规模、是否违规打捆等

2.执法检查范围:今年以来数据波动异常、审核中指标间逻辑不匹配等需重点关注的企业和项目,专业数据核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和项目。

(三)监督检查市直主要经济职能部门

1.监督检查内容:两办印发的关于《拉萨市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拉委办发〔202246号)整改情况;2022年以来单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拉萨市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拉委办发〔2021〕43号)学习情况;根据《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通知》(拉政办发〔201916号)的落实情况根据《拉萨市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本部门主要领导统计责任制情况。

2.执法检查范围:市直主要经济职能部门。

二、开展执法检查

深入贯彻落实《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拉萨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拉政办发[2019]35号《拉萨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拉萨市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拉萨市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拉政办发[2020]62号文件精神,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统计局《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一)企业执法检查

1.开展自查自纠自全市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以来,共计核查企业(项目)1147家,其中:一套表入退库单位382家,工业企业107家,能源企业13家,投资项目148家,服务业151家,贸易170家,劳动工资107家,研发45家,房地产11家,建筑业13家。发现统计数据差错问题200条,其中涉及工业11条,服务业25条,住宿餐饮12条,批发零售32条,劳动工资28条,投资5条,研发11条,房地产11条,建筑业9条,一套表入退库56条,已整改完成200条。

2.统计执法检查。统计执法是防惩统计数据造假的重要手段之一,今年全市统筹统计执法力量,按照各统计专业提供的存疑联网直报企业名单开展统计执法。全市共统计执法检查59家(规上工业企业9家,限上商贸企业7家,建筑业13家,房地产9家,规上服务业9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2家),其中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平台检查11家,出动执法人员44人次,车辆14台次,查处统计违法案件6起(适用一般程序处理1起,简易程序处理5起),首错不罚责令整改5起,罚款人民币:14000元

(二)部门及县(区)监督检查

为监督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情况,对市直相关部门(发改委、商务局、住建局、经信局、农业农村局)和5县3区3个经济功能园区开展了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监督检查执法监督检查组由局分管领导带队通过听取汇报、查看统计台账、核查数据质量、现场了解询问等方式,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极个别县(区)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中存在主体责任不到位,具体工作人员在专业数据核查工作中流于表面、疲于应付。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当即提出整改意见,下达工作提醒函,要求按照时限进行整改。

三、存在的问题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年,在这重要的历史时间点上,我局克服不敢执法、不愿执法、不会执法的困难,对6家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突破我市统计执法案件从01的瓶颈,这即是量的起步又是质的变化,当然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仍有一些不足的地方。

(一)未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今年根据《拉萨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对533个经济功能园区的59家统计调查对象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执法过程实行全程录像制度,其中对6起统计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1起一般程序,5起简易程序),采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我局适用《西藏自治区统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对其进行处罚,但未进行公示。

(二)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实行有困难。根据三定方案,我单位统计执法职能在统计执法监督队(社会和农村统计科),在编人员3人,在对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处理中执法和审核都是同一人,没有法治审核机构,实行法制审核有困难。

四、2024年执法计划

2024我局将以有效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工作目标,以《拉萨市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为抓手,以《拉萨市统计造假违法违纪案件移送办法》为准绳,扎实开展以下几点工作。

继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统领全局,统揽工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思想之旗领航向。

创新普法宣传。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充分利用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宪法宣传月”等,集中组织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营造普法学法的社会氛围。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开展“以案释法”教育等活动,推动统计普法宣传提质提效。

提升统计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定期组织统计业务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知识培训严格执行统计方法力度和统计执法工作流程切实提高统计人的法治意识和服务水平推动我市统计法治工作迈上新台阶

加强统计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对县(区)、功能园区、企业统计基础工作检查,督促、指导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台账,增强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意识,提高数据质量。真正做到“数出有源、数出有据”,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夯实统计基层基础,进一步发挥统计法治工作在统计调查中的作用。

健全我市统计法治制度。以制度为抓手,抓统计数据造假典型,曝光典型案件,做到警示一片。

责任编辑:罗姆措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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