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我市统计领域信用监管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中办发〔2022〕25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起草了《拉萨市统计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公示期为30日,2025年5月9日至6月8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75643078@QQ.com
2.联系电话:0891-6349257(联系人:尼玛次仁、吴红梅)
拉萨市统计局
2025年5月9日
责任编辑:罗姆措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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