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由一个预算单位构成,本单位无二级预算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拉萨市统计局为拉萨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统计工作的综合行政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统计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拟订统计发展规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2、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拟订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及各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及各县(区)国民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和市情市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和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各类服务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县(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拉萨市党委、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拉萨市级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9、指导全市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10、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推广计算机及传输技术在全市统计工作中的运用,指导各县(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承办拉萨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2018年拉萨市统计局预算公开明细表
拉萨市市统计局共设科室5个,分别是办公室、综合核算科、工业能源统计科、人口社会科技统计科、能源与环保统计科;下设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拉萨市统计局2018年度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拉萨市统计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201.1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883.19万元,上年结转数为317.99万元。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与上年预算数同口径比较
拉萨市统计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88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4.79万元,项目支出258.4万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678.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9.82万元,项目支出198.4万元。2018年与2017年基本财政拨款收支预算相比增加144.97万元,增长30.21%主要原因为新增人员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2018年与2017年项目财政拨款收支预算相比增加了60万元增长30.21%主要原因增加联网直报统计调查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分大类说明金额及占比。
拉萨市统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8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下达624.79万元,占总预算的70.74%,项目支出预算下达258.4万元占总预算的29.2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拉萨市统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83.1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统计信息事务基本支出549.78万元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9.66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3.17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37.23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1.17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0.2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4.76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统计信息事务项目支出258.4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8.40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息事务(项)30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190万元。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拉萨市统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4.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预算拨款数的70.74%,比上年预算基本支出增加144.97万元,增长30.49%主要原因为增加人员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0.25万元与上年增加了0.64万元,增长1.62%,为新增人员的经费。其中:办公费1.87万元,印刷费0.65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2.5万元,邮电费2.55万元,取暖费1.5万元,差旅费11.25万元,维修费1.5万元,培训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3.1万元,福利费0.2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万元。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拉萨市统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为9.1万元与2017年增加1万元增长12.35%,增长部分为公务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分项情况及其对比分析
1、因公出国(境)费
拉萨市统计局2018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无因公出国(境)组团及人数,与2017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
拉萨市统计局2018年度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预算接待批次3次,人数90,2017年未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拉萨市统计局2018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8.1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数,车辆编制数为3辆,车辆保有量4辆。
五、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拉萨市统计局2018年度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的支出
六、2018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拉萨市统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83.19万元,上年结转数为31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4.7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49.7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0.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4.76万元),项目支出258.4万元。比2017年增加204.97万元,增长30.22%,增长部分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及联网直报统计调查经费。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拉萨市统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83.19万元,上年结转数为31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4.7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49.7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0.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4.76万元),项目支出258.4万元。比2017年增加204.97万元,增长30.22%,增长部分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及联网直报统计调查经费。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拉萨市统计局2018年度预算总额为883.19万元,比2017年增加204.97万元,增长30.22%。主要原因1、是工资福利支出比去年增加了155.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比去年增加了0.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与去年减少10.97万元。2、项目支出预算为258.40万元比2017年增加60万元,增长30.24%为2018年增加了联网直报统计调查经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0.25万元与上年增加了0.64万元,增长1.62%,增长原因为新增人员的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拉萨市统计局无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车辆编制数为3辆,现车辆保有量4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拉萨市统计局无预算绩效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本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统计信息事务:反映统计、信息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信息事务:反映国家信息中心和地方各级政府信息中心的支出。
八、专项统计业务: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九、专项普查活动: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十、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统计信息事务的支出。
十一、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市财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油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
责任编辑:桑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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