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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统计局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4-02-19 10:09
来源:执法监督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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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区、市党委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对中共拉萨市统计局党组关于统计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上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夯实统计机构的主体责任,按照《西藏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要求,持续巩固主题教育专项治理成果,结合拉萨市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进一步宣传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党委政府和自治区统计局关于统计执法工作具体要求,依法、依纪、依规,有序查处统计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推动我市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扎实的统计法治保障。

二、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相关统计规章制度。

三、检查范围

533个功能园区入统的全部“四上”单位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填报对象作为随机检查对象。

四、执法检查内容

统计调查对象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情况:

(一)统计数据质量:重点检查依法提供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情况,以及统计报表的填报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瞒报、虚报、拒报等行为。

(二)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工作制度建设、统计人员配备、统计原始记录和台账的建立以及管理情况。

(三)其他与统计工作相关的情况:如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等。

五、检查方式

(一)重点指标、重点领域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涵盖规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规上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劳动工资、能源资源统计、企业研发等专业(重点指标详见附件),聚焦增速排名靠前或者总量位次变动明显的,以及今年以来数据波动异常的领域县(区)、园(区)。重点检查内容包括:一是工业总产值,特别是其占比上升幅度明显偏高的县(区)、园(区);二是投资项目单位提供的项目本年完成投资指标及其支撑材料的真实性;三是商贸企业中限额以上个体经营户的商品销售额和营业额指标数据;四是服务业重点行业和非重点行业变更企业的营业收入数据及其行业划分;五是“一套表”企业和9个纳入核算行业的工资总额填报单位等;六是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

(二)经济普查数据核查。按照《拉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方案》《拉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方案》要求,重点核实2023年1-12月主要经济指标。检查内容包括以下方面:一是检查单位类型界定情况。重点核实单位行业划分是否正确。二是检查一套表单位和填报企业法人主要经济指标。重点核实资产总计、营业收入、从业人员、期未人数。三是检查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总计、本年支出合计、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是检查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资产总计、本年费用合计、从业人员、期未人数。五是检查产业活动单位的经营性单位收入、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费用)、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六、检查时间安排

1.制定计划阶段:明确检查目标、内容、方式和时间安排等(2-3月份)。

2.检查实施阶段: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收集相关证据(3-11月份)。

3.整改落实阶段:督促指导被检查单位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3-11月份)。

4.总结评估阶段: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检查效果,提出改进措施(12月份)。

七、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执法监督队负责对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协调、指导、监督。拟定全市统计执法检查计划,具体组织市级的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对市级统计违法行为案件的查处以及相关信用的记录和公布。各专业科室根据局执法监督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实际需求,选派专业骨干和持有统计执法证的同志参与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为高效统筹推进本次执法检查工作,各县(区)统计局具有执法证的人员统一由市局统筹调配,协同开展执法检查。

严格规范执法要求严格遵循统计执法检查程序和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晰依据充分并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和保密规定确保执法检查过程及结果公开公平公正

)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四)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检查,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增强被检查对象的法治意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五)强化工作纪律。执法检查全过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检查秘密,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相关专业执法检查重点指标

责任编辑:赵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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