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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统计局2026年统计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6-11-05 12:52
来源: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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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市法治建设工作部署要求,拉萨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立足统计职能,把法治建设贯穿统计调查、执法监督、改革推进全过程,持续夯实统计法治根基,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现将2026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法治建设总体情况及主要成效

一是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其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固定学习内容,同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西藏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法规制度。年内组织专题法治学习8次,开展统计法治专题党课2场,组织干部参加线上法治培训、宪法宣传周、统计法进机关、进县区、进企业等普法活动,引导全体干部牢固树立依法统计底线思维。面向堆龙德庆区、达孜区、尼木县等区县党员干部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专题授课,把法治宣传延伸到基层一线,夯实基层干部依法管统计、依法报数据的思想基础。

  二是抓实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壮大持证执法力量。针对全市统计持证执法人员偏少、基层执法实操能力薄弱问题,全面摸排全市符合国家统计执法证报考条件人员,建立专项台账,组织全市报考人员开展集中专项培训。培训紧扣执法资格考试大纲,围绕执法程序、调查取证、文书制作、听证组织、自由裁量适用、行政诉讼风险、本地典型统计违法案例开展教学,做到理论讲解与办案实务相结合。通过系统化培训,参训人员通过人数和通过率全区第一,年内新增9名取得国家统计执法证的业务骨干,进一步充实执法监督队伍,优化执法力量布局,为常态化开展统计监督检查提供人才支撑。

  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强化统计监督震慑。坚持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数据质量核查,聚焦劳动工资、固定资产投资、服务业等重点专业,对县区、行业部门、调查对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线索核查、立案调查、案件听证、行政处罚。全年规范办理统计违法案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文书规范统一,充分用好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做到同类案件尺度统一、过罚相当。本年对3家统计违法企业进行了查处。对查实的统计违法行为依法处置,及时督促整改,以执法倒逼调查对象履行统计法定义务,切实维护统计调查秩序。

  四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是涉及统计制度落实、执法方案、重大案件处置、规范性文件清理等事项,均经局党组集体研究,落实合法性审查要求。常态化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梳理与现行法规不一致的内容。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风险预判机制,针对行政处罚案件提前研判诉讼风险,规范案件全流程管理,本年度行政争议化解平稳有序。同时,把统计法治建设纳入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压实法治建设责任链条。

  五是拓展普法宣传覆盖面。结合“宪法宣传周”“统计开放日”等节点,通过线上推送法规要点、线下上门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面向企业统计人员、乡镇基层统计员开展精准普法,讲清报送义务、违法后果,引导调查对象自觉依法报送统计资料,营造“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良好统计法治环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是基层依法统计基础仍然薄弱。各县(区)、乡镇统计人员多为兼职,人员变动频繁,部分基层统计工作人员法治学习连续性不足,对统计法定职责、违法情形认识不够到位,数据报送不规范、台账资料不完善等风险隐患依然存在。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对本领域统计法治责任认识不足,协同开展统计监督的主动性有待加强。

  二是执法队伍建设仍有短板。虽然通过专项培训新增一批持证人员,但执法力量分布不均衡,县区持证人员偏少;部分新取证人员缺乏独立办案历练,在复杂案件取证、听证应对、争议化解等方面实战能力不足,复合型法治人才缺口较大。

三是普法精准度有待提升。普法形式仍以集中授课、发放资料为主,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调查主体的差异化普法做得不够;对新业态、新市场主体的统计法治宣传跟进不够及时,普法成效转化还有提升空间。

  四是法治与业务融合深度不够。少数业务干部仍然存在“重报表、轻法治”的倾向,在日常数据审核、业务指导过程中,运用法治思维发现、处置数据异常问题的自觉性不足,法治手段嵌入统计业务全链条还不够充分。

  三、2027年度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常态化开展法治学习。持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统计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丰富学习载体,坚持领导带头学法,推动学法用法常态化。持续用好专题授课、案例复盘等方式,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案卷评查、实战练兵,不断提升全体干部法治素养。

  二是持续建强统计执法队伍,规范行政执法。组织新取得执法证人员开展办案实操轮训,常态化开展案卷案例研讨,提升队伍独立办案、风险处置能力。持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制度,规范案件办理、听证、处罚全流程,严格执行裁量基准,持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保持统计监督高压态势。

  三是夯实基层法治基础,健全协同共治机制。面向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基层调查单位持续开展定向普法和业务指导,推动统计法治责任向行业、乡镇延伸。健全跨部门统计监督协同机制,推动信息共享、联合核查,压实行业部门统计管理责任,从源头防范统计数据质量风险。

  四是创新普法方式,提升普法实效。依托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周等平台,丰富普法形式,针对企业、基层干部分类定制普法内容,推动统计法治宣传走深走实。坚持以案释法,用好已办结典型统计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震慑作用。

  五是推动法治建设与统计业务深度融合。把依法统计要求嵌入报表布置、数据审核、业务检查、评估督查各个环节,引导业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主动运用法治方式化解数据风险。持续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常态化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不断完善内部法治管控体系,以高质量统计法治建设护航拉萨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支撑。

 

 

                拉萨市统计局

               2026年11月2日

责任编辑:罗姆措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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