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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5-08 09:40
来源:拉萨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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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22号),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自治区、拉萨市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合实际,先后印发《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和《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在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关键时期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一次“全面体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此次普查首次统筹全面调查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本次普查,全面摸清市经济社会发展“家底”,为“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提供坚实统计数据,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拉萨,有力推进新时代拉萨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强调,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拉萨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统计局等部门领导为副组长,26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拉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好本辖区的普查实施工作。

《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要求,一要保障普查经费。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将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利开展。二是要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三要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四要创新手段方式。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五要强化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应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为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六要做好普查总结。各级普查机构要对普查全过程各环节进行评估,全面、系统地总结普查中的先进做法、工作亮点和宝贵经验,对在普查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责任编辑:陈芹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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