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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农业普查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5-09-09 16:16
来源:社会经济调查队(统计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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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背景及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本次普查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对我市全面摸清新时代“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具有重大意义。

普查对象、内容及时间: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市内所有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1231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普查工作要求:拉萨市设立我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本地区农业普查机构的组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普查人员要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或者迟报、拒报普查资料。普查工作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要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普查指导培训,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责任编辑:罗姆措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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